附件1: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高层公寓
权益交易备案表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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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权益
凭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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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面积 |
㎡- ㎡ |
实际转让面积和价格以商定为准 |
转让底价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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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本人(户)已取得《置换权益凭证》,现申请权益面积交易备案,在市产权交易所信息平台发布交易信息。附:申请人资料和《置换权益凭证》复印件
申请人:
202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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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
意见 |
符合条件,同意备案。
负责人: (公章)
202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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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
意见 |
符合条件,同意备案。
负责人: (公章)
202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一式二份,镇(街)和产权交易所各存一份。
附件2: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高层公寓
权益交易登记表
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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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权益
凭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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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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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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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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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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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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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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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所《置换权益交易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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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双方交易高层公寓权益面积 ㎡,受让的权益面积安置以最终实际选定的户型为准。交易后,转让方剩余高层公寓权益面积 ㎡,符合安置项目户型要求。根据有关规定,该宗权益面积交易登记过户后,受让人不可将该宗权益面积再次转让交易(分房过程中,因户型原因需调剂凑套的除外)。
转让方:(意见)
202 年 月 日
受让方:(意见)
202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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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公章)
202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镇(街)、不动产登记中心、产权交易所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