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郜志宇副局长在“2018中国企业并购与国企混改(成都)峰会”上的讲话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通过积极利用产权市场等多种途径,在混改工作方面取得积极进展,重点领域混改试点取得突破性成果,形成了国有资本和各类社会资本不断深化融合的良好局面。
一、深刻认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大意义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党对国有企业改革认识不断深化的产物。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概念,之后党的一系列重要会议对混合所有制经济进行了深入的阐述,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中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手段,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实现形式的重大论断,首次把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升到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实现形式这样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指明方向。
(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各类资本寻求优势互补的必然结果。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有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有着巨大的发展前景,各具特色和优势,国有资本和非公资本的合作和融合,可以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也是各类市场主体从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出发作出的必然选择。产权交易市场恰恰为各类资本的集聚、融合、发展,提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平台。
(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有企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举措。当前我国经济运行转入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新常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举措,通过推动不同所有制资本的混合,结合不同资本的运营优势和兼顾不同资本的利益诉求,真正发挥不同利益主体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作用,促进企业运营体制机制的转变。推动国有企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促进动力转换,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扩大股权融资,切实降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
二、国有企业混改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方面,国有企业在产权层面总体上与社会资本实现了较为充分的混合。截至2017年底,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包含98家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基本上完成了公司制改制。中央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中,超过三分之二的企业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实现了混合所有制(统计口径为资本层面引入了非公资本的企业,如果某企业开展了混改,则其下属企业均统计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央企业利润总额的85%以上都来源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已成为国有企业的主力军和压仓石。
另一方面,重点领域混改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15年国务院提出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开展混改试点示范。发展改革委和国资委共同承担此项工作,目前已经选择确定了50个试点项目,部分项目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比如东航物流已通过产权市场公开引入了德邦、普洛斯等行业龙头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联想、绿地等民营资本作为财务投资者,同时引入核心员工持股形成利益共同体,东航物流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后,重点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对职业经理人和员工全面实行市场化薪酬体系和考核分配机制,2017年经营效率显著提升,利润总额同比增长62.78%;中国联通在证券市场引入中国人寿、腾讯、百度、京东、阿里、苏宁、结构调整基金等战略投资者并完成了董事会改选,与战略投资者在家庭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商业模式创新成效显著,并且以混改为契机,建立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推进“瘦身健体”精简机构,总部部门减少33%,人员编制减少50%,活力和效率显著提升,2017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92.5%。
三、产权交易市场已经成为国有企业混改的重要途径
产权市场自诞生之初就承担了服务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使命,为国有资产提供阳光化交易,提升国有产权配置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实施混改应在产权、股权、证券市场等资本市场公开进行,对产权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赋予更重大的责任。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混改,国资委于2016年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充分发挥产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途径。32号令印发以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产权市场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特别是紧紧把握住资本市场定位,围绕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市场功能,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应该说,产权市场在服务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统计,32号令发布以来,各地产权交易机构通过转让部分股权和增资扩股方式完成国有企业混合改项目822宗,累积引入各类资本3074.7亿元,加快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的融合,有效降低了国有企业的负债水平,为国有经济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确保了混改的规范、阳光。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与产权交易行业全体员工以及在座各位专家的积极探索和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也代表国资委产权局向大家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
四、积极推动产权市场建设,助力国企创新发展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产权市场作为新兴的资本市场,仍旧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应加强机构之间的业务协同和业务合作,积极构建全国性的统一产权市场。资本是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的,这就决定了资本市场必须具备优良的资本集聚能力和市场辐射力,但由于受行政区域划分影响,产权市场的条块分割问题和交易机构多、小、散局面至今未能得到根本性转变,如何有效提升产权交易行业资源配置效率是摆在大家面前的重要课题。二是切实提升产权市场资源整合能力和市场服务能力。在协会的带领下和各交易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产权市场建设不断完善,影响力和服务企业能力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但与成熟资本市场相比,产权市场在行业自律管理体系建设、市场影响力、信息化水平、整合各类资源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素养等方面,仍存在不小差距。三是防风险意识应持续增强。一直以来,产权市场在保障国有资产规范、阳光化交易,防止流失方面发挥的作用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各方好评,但面对国企改革新形势,产权市场的服务如何更好地适应企业改革重组需求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部分挂牌项目把关不严,个别交易机构甚至出现了过分重视业务规模而忽视规范性的不好苗头,内控制度不健全,风险管理不到位。对于上述问题,如果不去认真思考并加以解决,将会制约产权市场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阶段发展。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规范和创新是产权市场两个永恒的主题。规范是生命线,是一切创新和发展的基础。现阶段产权市场主要是服务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大家要牢牢把握好资本市场定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快市场建设,增强市场创新能力,严格遵守32号令等国资监管政策规定,维护好国有资本安全,在流转中不断提升国有资本价值。要把创新和发展的重点聚焦在服务国企改革发展的大局上,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杠杆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中心工作上发挥更大作用,这是党和国家交给产权交易行业的重要政治任务。
我们期待协会在发挥行业自律、引领行业发展方面发挥更多积极作用,与产权交易机构同心协力共助国有企业高质量、高效率发展。
以上是这些年与大家一起工作中的感悟和思考,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指正。最后,再次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辛勤工作和对产权局的工作支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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