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成功开展义乌首次储备排污权公开出让项目
3月27日上午,受义乌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委托,我所在义乌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举办了首次政府储备排污权公开出让竞价会,这也是我市政府储备排污权的首次公开出让。
本次出让的标的为义乌市政府储备排污权两项指标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年使用权,吸引了7家企业参与竞拍。经过激烈竞拍,5家企业共竞得6.653吨二氧化硫(SO2),平均成交单价34363元/吨.年,增值率1618.15%;6家企业共竞得12.8355吨氮氧化物(NOx),平均成交单价4879元/吨.年,增值率143.95%,取得圆满成功。
排污权又称排放权,是排放污染物的权利。它是指排放者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分配的额度内,并在确保该权利的行使不损害其他公众环境权益的前提下,依法享有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2014年我市出台了《义乌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其目的是为了不断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升环境资源价值,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而排污权的公开拍卖则是倒逼义乌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探索节能减排的新途径。
义乌产权交易所将不断总结经验,简化工作流程,加强管理和服务,积极促进排污权进场交易,为推进我市企业转型升级和改善义乌生态环境做贡献。(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