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您成为我所集聚建设置换权益交易首位交易人!”6月2日11时,双方交易当事人在产权交易所工作人员的鉴证下,顺利签订了交易合同,和交易信息的上传,成为我市自发布《关于规范完善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置换权益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后首位办理交易业务的群众。
集聚建设置换权益新规发布后,距离正式实施只有半个月时间,产权交易所深感责任重大。为确保我市集聚建设置换权益交易顺畅,减少权益转移纠纷的发生,产权交易所积极主动与集聚建设办、各镇街、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单位紧密协作,运用权益转移网络办理,积极构建集聚置换权益交易的信息发布、组织签约、权益转移预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借此,转(受)让双方无须再跑一次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益转移后的新证书也将通过EMS送达权利人,实现了我市集聚置换权益业务的“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