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稠江街道黎明村石鱼路夜市摊位场地整体招租公告 | |||
项目编号: | N-JT20250305C017 | ||
公告起始时间: | 2025年2月26日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4日 |
标的物基本情况: | 本次招租共设1个标的,标的位于稠江街道黎明村石鱼路。该场地占地面积约2000㎡,夜市摊位包括烧烤小吃类摊位66个(石鱼路20号至石鱼路26),水果、干货、服装百货类摊位90个(石鱼路28号至石鱼路56号),共156个摊位。夜市摊位场地使用情况为使用中,原合同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现有摊位标准为:宽2.2米×深4米,以路砌石为界。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各竞价人结合图纸现场查看,详情请咨询出租方。 租赁期限:3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 租赁用途:烧烤小吃、干货、水果、服装百货夜市摊位经营。经营项目还须符合法律法规、地方规定,严禁经营有生态污染等项目。 | ||
交易方式: | 竞价网址:浙交汇www.zjpse.com 在公告期内,须有二家或二家以上合格竞租人报名,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 ||
交易条件: | 1、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租人应遵守本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标的物权属 | 义乌市稠江街道黎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咨询电话: 13957900239 龚先生 | ||
交易起始价: | 第一年租金起始价为200万元,不设保留价。租金起始价为网络竞价的起始价。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 ||
竞价保证金 | 50万元(通过绑定的银行卡转账到项目保证金收款账户) | ||
报名时间 | 2025年2月26日至3月4日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 ||
报名流程 | 1、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 报名网址: www.zjpse.com 浙交汇报名注册、竞价等咨询热线:400-696-3939(工作日8:30---20:30) 意向人通过网址“浙交汇”或“浙交汇APP”线上完成注册个人账户及实名认证;法人报名须在个人实名认证成功后,添加企业认证。 2、项目报名: 登录浙交汇,找到意向项目标的,点击“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该项目报名材料(附件不超过50M),最后提交报名。 3、保证金支付: 在浙交汇保证金支付页面点击“确认付款”,完成支付。如账户余额不足,则须通过绑定的银行卡转账到项目保证金收款账户。资金到账后,在“个人中心-支付订单”找到待支付订单,点击“确认付款”,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银行卡预留手机号,须填写开卡时的手机号。 4、报名资格确认: 交易所会对意向竞价人的报名资格和保证金进行审核。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浙交汇平台报名提交、保证金交纳等手续,逾期无效。 项目咨询电话:0579-89920173(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 ||
竞价时间 | 竞价网址:浙交汇www.zjpse.com (1)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3月4日17:00开始。 (2)延时竞价时间:2025年3月5日10:00开始自动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周期为3分钟,延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周期。 | ||
成交确认: | 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竞得人须在成交款交款时间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与公章; (3)如委托代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 ||
成交款项支付: | 竞得人须于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3月12日16:00前)付清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所服务费。 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不计利息,自租赁到期承租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无纠纷后,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由出租方退回。 服务费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3%收取。 | ||
租金支付、 合同签订 及移交手续: | 1、租金支付:租金一年一付,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2个月付清下一年租金(具体时间及数额以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 3、移交手续办理:租赁双方按《租赁合同》中所列的租赁起始日前以出租场地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 ||
特别说明: | 1、经营户应当主动接受夜市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认真遵守夜市管理相关规定,经营户的阳光棚须按规定地方存放,货架棚高度不超过2.4米。经营用电一律采用电瓶或充电桩,用水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水电、卫生费及相关税费由各承租户承担。水电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从事烧烤小吃类摊位,须使用卫生餐具,摊位须配备无烟烧烤设施、地上须铺设防油污地毯,并按市执法部门、派出所和义乌市夜市管理实施方案执行。承租方应维护好摊位的环境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垃圾中转站,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2、如有经营户因环境卫生打架斗殴及其他行为等被上级部门曝光通报、或提前出摊且不听劝阻的。第一次扣除承租方履约保证金2000元,并停业整顿;第二次扣除承租方履约保证金5000元,并停业整顿;第三次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使用权、并将其记入黑名单且不退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3、租期内如遇文明创建检查、疫情防控及政府工作需要夜市停业的,经营户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做补偿。 4、若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办证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事故等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5、承租方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5名,负责夜市的日常管理;明确安全监管员,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建立与夜市规模相适应的保洁队伍,负责夜市的日常环卫保洁工作。 6、夜市摊位要按行业进行分类布局,统一划设、统一编号、统一规格、统一摆放,做到整洁美观、牢固安全。 7、餐饮摊点必须持证经营(登记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按照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或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餐厨垃圾规范收集、处理。 8、承租方应将夜市及周边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和提升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与出租方签订责任书,明确规范经营的要求,落实摊位相关责任。 (注,夜市营业时间:冬令时17:00-1:00,夏令时17:30-1:00)。 | ||
其它事项: | 1、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规划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3、场地以现状出租,出租方不承担水、电安装、场内设施等任何费用,相关费用及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4、场地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定及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如有特殊约定的,应按约定使用,并从事正当合法的经营活动。严禁经营有生态污染项目,严禁堆危化物品、易燃易爆物品。 5、在交款截止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在收齐款项(租金、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后将竞得人的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6、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在使用期间,须安排人员在场内进行管理,确保秩序和安全生产,如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件,-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7、承租方竞得本场地后,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承租期满后应如期交还,逾期交还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8、交易所有权在竞价前,调整竞价清单的顺序(即对公告清单标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请各竞租人务必在出价前核对标的名称,以免出错。 9、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准时进入竞价系统。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网络竞价的竞租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租人应在限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网络竞价的起始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10、若由于竞租人采用的网络环境不畅等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11、交易所提醒竞租人妥善保存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竞价行为,均视为竞租人亲自办理,竞价与交易结果由竞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12、因竞价平台系统发生不可抗力、停电、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网络异常、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因转让方/出租方、行政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报价活动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交易所有权中止/终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启动该次网络竞价,义乌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的成交结果以义乌产权交易所公告或通知为准。义乌产权交易所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各竞价人须服从安排,按时参与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13、本次项目由出租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微信号ywcqjys、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媒介发布。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竞租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微信号、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租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请各竞租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竞租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4、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操作指引以及本期项目竞价文件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租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须审慎参与竞价。 15、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计息)首先用于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用于抵成交款。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按照本文件规定执行。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 ||
违约责任: | 1、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严重违约的,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该《成交确认书》无条件解除;竞得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则不再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拒绝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款交款截止时间前未向交易所补签的;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要求及时、足额付清应付款项的(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与出租人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除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外,也不返还其已交交易所的服务费(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3、竞租人应对网络竞价系统上确认的承诺内容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租人未按照招租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承租资格。 5、若竞得人违约的,交易所有权直接从竞得人已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租金等)中优先扣除交易所服务费,若违约人所交的各项费用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6、按以上条款所列的违约人及其配偶不得参加下一次同一区块的竞租报名。 7、出租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若因政策改变或政府要求出租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必要原因,产权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由此对竞租人造成的损失由竞租人自负,竞租人不得向出租方、产权交易所追索竞租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 ||
交易机构: |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电话:0579-89920173(陈先生) 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6楼608室 传真:0579-85544445 网址:www.ywcq.com 公司微信号:ywcqjys | ||
附则: | 1、竞租人在报名时所确认的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租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租人。 2、本文件相关概念、重要事项与未尽事宜由出租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 ||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义乌市稠江街道黎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