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苑街道杨街村老祠堂区块场地招租

发布时间:2025/02/18 08:38:00 浏览:194

北苑街道杨街村老祠堂区块场地招租

项目编号:

N-JT20250225F015

公告起始时间:

2025年2月18日上午9:00

公告截止时间:

2025年2月24日16:00

标的物基本情况:

北苑街道杨街村老祠堂区块场地招租,本次招租共设1个标的,标的位于北苑街道凌云社区。该场地东至杨街小区房屋;南至空地;西至杨街小区房屋;北至凌云立交桥。面积约7665㎡,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

租赁期限:5年(自《场地租赁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规划、征用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租赁用途:汽车充电桩,停车场等。经营项目还须符合法律法规、地方规定,严禁经营有生态污染等项目。

交易方式

竞价网址:www.zjpse.com

在公告期内,须有二家或二家以上合格竞租人报名,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交易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汽车充电桩或新能源汽车或停车场服务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租人应遵守本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标的物权属

义乌市北苑街道杨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咨询电话 15397555556杨先生 

交易起始价:

第一年租金起始价为 30万元,不设保留价。租金一年一付,自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年递增3%,租金起始价为网络竞价的起始价。

竞租保证金

 10万元

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8日至2月24日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报名流程

1、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

报名网址: www.zjpse.com

浙交汇报名注册、竞价等咨询热线:400-696-3939(工作日8:30---20:30)

意向人通过网址“浙交汇”或“浙交汇APP线上完成注册个人账户及实名认证;法人报名须在个人实名认证成功后,添加企业认证。

2、项目报名:

登录浙交汇,找到意向项目标的,点击“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该项目报名材料(附件不超过50M),最后提交报名。

3、保证金支付:

在浙交汇保证金支付页面点击“确认付款”,完成支付。如账户余额不足,则须通过绑定的银行卡转账到项目保证金收款账户。资金到账后,在“个人中心-支付订单”找到待支付订单,点击“确认付款”,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银行卡预留手机号,须填写开卡时的手机号。

4、报名资格确认:

交易所会对意向竞价人的报名资格和保证金进行审核。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浙交汇平台报名提交、保证金交纳等手续,逾期无效。

项目咨询电话:0579-89906609(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竞价时间

竞价网址:www.zjpse.com

(1)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2月24日17:00开始。

(2)延时竞价时间:2025年2月25日10:00开始自动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周期为3分钟,延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周期。

成交确认:

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竞得人须在成交款交款时间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与公章;

(3)如委托代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成交款项支付:

竞得人须于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2月28日16:00前)付清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所服务费。

履约保证金为 10万元不计利息,自租赁到期承租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无纠纷后,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由出租方退回。

服务费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3%收取(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租金支付、

合同签订

及移交手续:

1、租金支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年租金。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年递增3%(具体时间及数额以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

3、移交手续办理:租赁双方按《租赁合同》中所列的租赁起始日前以出租场地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其它事项:

1、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规划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3、场地以现状出租,出租方不承担水、电安装、场内设施等任何费用,相关费用及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4、场地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定及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有特殊约定的,应按约定使用,并从事正当合法的经营活动。严禁经营有生态污染项目,严禁堆危化物品、易燃易爆物品。

5、在交款截止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在收齐款项(租金、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后将竞得人的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6、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在使用期间,须安排人员在场内进行管理,确保秩序和安全生产,如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件,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7、承租方竞得本场地后,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承租期满后应如期交还,逾期交还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8、交易所有权在竞价前,调整竞价清单的顺序(即对公告清单标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请各竞租人务必在出价前核对标的名称,以免出错。

9、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准时进入竞价系统。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网络竞价的竞租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租人应在限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网络竞价的起始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10、若由于竞租人采用的网络环境不畅等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11、交易所提醒竞租人妥善保存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竞价行为,均视为竞租人亲自办理,竞价与交易结果由竞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12、因竞价平台系统发生不可抗力、停电、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网络异常、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因转让方/出租方、行政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报价活动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交易所有权中止/终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启动该次网络竞价,义乌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的成交结果以义乌产权交易所公告或通知为准。义乌产权交易所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各竞价人须服从安排,按时参与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13、本次项目由出租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微信号ywcqjys、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媒介发布。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竞租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微信号、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租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请各竞租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竞租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4、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操作指引以及本期项目竞价文件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租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须审慎参与竞价。

15、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计息)首先用于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用于抵成交款。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按照本文件规定执行。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

违约责任:

1、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严重违约的,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该《成交确认书》无条件解除;竞得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则不再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拒绝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款交款截止时间前未向交易所补签的;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要求及时、足额付清应付款项的(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与出租人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除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外,也不返还其已交交易所的服务费(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3、竞租人应对网络竞价系统上确认的承诺内容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租人未按照招租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承租资格。

5、若竞得人违约的,交易所有权直接从竞得人已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租金等)中优先扣除交易所服务费,若违约人所交的各项费用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6、按以上条款所列的违约人及其配偶不得参加下一次同一区块的竞租报名。

7、出租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若因政策改变或政府要求出租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必要原因,产权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由此对竞租人造成的损失由竞租人自负,竞租人不得向出租方、产权交易所追索竞租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交易机构: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电话:0579-89920161(宋先生 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6楼608室    

传真:0579-85544445       网址:www.ywcq.com    公司微信号:ywcqjys

附则:

1、竞租人在报名时所确认的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租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租人。

2、本文件相关概念、重要事项与未尽事宜由出租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义乌市北苑街道杨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2月18日




联系我们


业务咨询:(0579)89906601
投诉电话:(0579)89906600
电子邮箱:zzj@ywc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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